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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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60525-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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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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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25

2025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工作。

(6)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1个,财政全额拨款单位3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与科技教育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体制改革与宣传股、医政和医疗应急股、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股、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股、疾病预防控制和防治艾滋病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下设独立核算单位30个,较上年减少1个,主要是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因机构改革于2025年8月撤销,2025年决算报差额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局机关年末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本年调出1人,区卫监所并入7人,退休2人,较上年末增加4人。

2025年末卫生院及4个区直医疗机构实有在职人数1479人,与较上年减少1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卫生健康部门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1310472381.78元,总支出1287348486.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221151.14元,占总收入的23.9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15589331.53元,占总支出的24.51%(其中:基本支出164035524.80元、项目支出151553806.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42500.00元,占总收入的4.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5042500.00元,占总支出的5.05%;非财政拨款收入931208730.64元,占总收入的71.06%,非财政拨款支出906716655.07元,占总支出的70.4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精心准备,严格审核;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认真讲解绩效自评要求,并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印发各项目单位;三是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项目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审核。明确责任,成立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我局明确各相关股室、项目单位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5年财政拨款总投入381176557.4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211788.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613037.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683172.42元,资本性支出42667075.74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按照各级安排部署完成疾控体系改革阶段性任务,完成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重组任务。二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3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工作任务,有效提升医院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全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获评三级接种单位。HIV感染者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均达95%。构建慢性病三级共管组织网络,实现区、乡、村三级联动覆盖“防、筛、诊、治、管”全流程的协同管理。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落实重点人群体重精准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完成34家企业现场监测工作,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92.3%。三是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规范精神卫生专科门诊和心理健康门诊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行动,已对重点人群开展26场次心理健康讲座。四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区妇幼保健院建成妇幼领域省级特色专科3个,并被国家遴选认定为皮肤保健门诊建设单位、盆底保健门诊建设单位、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截至2025年9月30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66%,产前筛查95.79%,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4‰,婴儿死亡率3.62‰,新生儿死亡率2.4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79.09%,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率分别为101.33%、98.53%;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为85.77%、乳腺癌筛查覆盖率59.49%。

(四)效果情况分析

1.深化改革有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加成,破除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公立医院发展从粗放型规模增收向内涵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市二院医疗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25年1—9月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33.98%,药品收入占比20.43%、卫生材料收入占比10.90%,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逐渐提升,药品耗材收入占比合理下降。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自筹资金搭建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实现26家医共体分院信息一体化,区域内资源共享。开通医共体远程心电、影像、会诊、会议系统,实现远程审片,让群众在基层就可得到上级医疗机构诊断。畅通上下转诊渠道,2021年—2025年9月,各分院上转10696人次,总院下转13821人次。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模式,推行总院领导挂片、科室包乡的“挂包帮”模式,对成员单位“2对1”精准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手术台次持续增加。医共体总院先后选派4批104名骨干驻点帮扶半年以上,建立131个基层专家工作站及8个专科联盟。探索医共体总院托管卫生院新模式,顺利完成九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托管。

2.服务为本提质量,基本公卫稳步提升

一是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按照各级安排部署完成疾控体系改革阶段性任务,完成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重组任务。二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3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工作任务,有效提升医院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全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获评三级接种单位。HIV感染者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均达95%。构建慢性病三级共管组织网络,实现区、乡、村三级联动覆盖“防、筛、诊、治、管”全流程的协同管理。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落实重点人群体重精准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完成34家企业现场监测工作,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92.3%。三是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规范精神卫生专科门诊和心理健康门诊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行动,已对重点人群开展26场次心理健康讲座。四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区妇幼保健院建成妇幼领域省级特色专科3个,并被国家遴选认定为皮肤保健门诊建设单位、盆底保健门诊建设单位、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截至2025年9月30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66%,产前筛查95.79%,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4‰,婴儿死亡率3.62‰,新生儿死亡率2.4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79.09%,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率分别为101.33%、98.53%;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为85.77%、乳腺癌筛查覆盖率59.49%。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开展。截至2025年10月25日,全区共组建359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家庭医生1392人,全区已签约492391人,签约率54.43%,履约470171人,履约率95.49%。六是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三类重点监测人群和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政策36种大病救治率达100%。重点三类监测对象4种慢病患者2466人,前三季度综合签约随访率达100%。七是加强“一老一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多元格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千人口托位数达4.51个。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优化老年健康服务,积极探索安宁疗护和老年人“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巩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创建成果,累计建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个、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1个、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36个。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项目资金执行率过低,影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局大部分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下步我局将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