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隆阳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表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7-0124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1-24
附件4. | ||||
隆阳区区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上年预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2508 | 3095 | 587 | 23.4 |
1.因公出国(境)费 | 45 | 45 | 100.0 | |
2.公务接待费 | 1828 | 1791 | -37 | -2.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80 | 1259 | 579 | 85.1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680 | 1259 | 579 | 85.1 |
说明: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二、1.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增45万元,增100%,主要是因为2016年预算未安排,2017年因工作需要安排经费45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增579万元,主要是因为平台管理使用公务用车更新费用210万元2016年预算无,全区公务交通专项136万元2016年预算无,公务用于运行维护经费增555万元,车辆燃修费减少3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