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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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28112-0/2025042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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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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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2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3个二级单位(分别是:1.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3.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职责是: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民政工作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坚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理念,紧扣保障和改善退役军人为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入11,10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3.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97%。支出10,93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86万元,占总支出的17.42%,与上年对比增加255.23%,主要原因为2024年将自主择业干部保险、区级伤残抚恤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9055.54元,占总支出的82.58%,与上年对比下降6.42%,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自主择业干部保险、区级伤残抚恤列入基本支出,军休人员减少4人等。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三)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局财务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股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

组织实施: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报表项目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入11,109.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3.8元,占本年收入的96.97%。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支出10,932.41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86元,占总支出的17.42%,项目支出9055.54元,占总支出的82.18%。

(二)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发放优抚对象补助7285.38万元,保证了全区6400人(户)优抚对象救助补助资金的顺利发放,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基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幸福感满意度逐步增强

2024年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21.75万元,有效的保证了159退役士兵基本生活,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效果情况分析

1.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87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共有28名,安置在央企岗位3人,安置在市级岗位9人,安置在区级岗位16人。

2.弘扬革命传统,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2024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人员6400余()。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宣传发动驻隆部队官兵、市区机关干部、学生、群众及各界人士上万余人次在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成立慰问组,对驻隆部队、残疾军人、军烈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工、等进行走访慰问。

3.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

4.2022年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2.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3.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