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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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2-0928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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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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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8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研究制订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地方性规范文件,承担其行政处罚权。

2)主管保山中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包括监督检查和依法执行,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下同)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监督;行使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医疗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品除外)、建筑渣土扬尘污染的收集、清运管理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并实施对违法、违章行为施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流动无照商贩、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及公共广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建成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乱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省、市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3)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业务培训,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处理工作。

4)拟订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阶段性安排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保山中心城市管理专项执法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5)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6)履行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7)履行如下行政审批事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园林绿化三级资质审批;城区商铺门头店招设置的行政审批;城市公用空间临时占用的行政审批。

8)承办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纳入决算的机构数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区执法局在职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99人。2021年末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有人数118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行政工勤人员 12人),事业人员93人。2021年末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增加原因为: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本年度调出1名行政人员,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本年度接受转业安置军人4人、新招聘4调入1人、退休5人、调出1人。

2021年末,其他人员174人,其中: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173人,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辅助人员1人。

2021年末,遗属1人,其中: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0人,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区域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城市管理牢固树立紧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研究对策,积极进行解决,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深化改革、依法管理,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城市综合管理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寻求破解城市综合管理难题的途径和方法,走出一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城市综合管理新路。在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城乡结构加速演化及城市化加速进程中,给城市治理管理带来新机遇,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城市管理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推进器,持续推进城市治理、管理现代化,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非常难以预测且不寻常的事件,保障城市各项功能持续稳定运行。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62,472,104.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72,104.95元,上年结转资金1,853,059.04元,本年财政收回上年结转资315,692.13元,财政拨款支出64,009,471.86其中基本支出17,974,089.87元,包含人员经费17,304,355.96元、公用经费669,733.91元,项目支出46,035,381.99元,年末结转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预算执行的基础。为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在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及我部门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同时,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保障我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降低行政成本。例如,如工资福利支出,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工资标准编制;公用经费,根据分类分档按定额逐项核定。此外,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积极推进财务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析掌握我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系统评价财政预算资金在保山中心城市管理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总结城市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促使我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各项功能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持续推进城市治理、管理现代化。

(二)自评指标体系

结合我单位实际,本次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如下: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清扫保洁率

>=98%

100%

绿化管护率

>=98%

100%

满足率

>=100%

100%

公厕正常运行

>=360

36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收集处理餐厨垃圾

>=45

45

日处理垃圾场渗滤液

>=70立方米

70立方米

全面实现隆阳区城区1264个网格定向监督管理

>=1264

1264

照明亮灯率达到96%以上

>=96%

96%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人居环境稳固提升

稳固提升

稳固提升

保山中心城市餐厨垃圾收集,稳固提升人居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提升率达到98%

98%

98%

周边环境稳固提升,防止环境污染

>=95%

95%

保山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人居环境稳固提升

>=1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政府公信力,稳固提升服务水平

>=360

360

全面实现隆阳区城区1264个网格定向监督、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全面实现

全面实现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形象

>=96%

9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95%

 

(三) 自评组织过程

按照《2021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预2022-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股及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领会《2021年度部门及乡镇(街道)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和指标说明,做好客观公正的评分准备;

2.紧密联系我单位城市管理有关项目的实际工作,搜集资料,掌握城市管理支出相关情况;

3.根据掌握的材料,结合2021年的实际情况,对照2021年度部门及乡镇(街道)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

4.在上述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对各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投入本支出17,974,089.87元,包含人员经费17,304,355.96元、公用经费669,733.91元。

2021投入项目资金46,035,381.99,具体为:

1.保山中心城区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年初下达指标55,0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30,928,409.81元。

2.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处置费及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年初下达指标6,0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0,400,000.00元。

3.保山中心城区公厕运行维护经费,年初下达指标1,48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702,982.54元。

4.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费,年初下达指标66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20,374.50元。

5.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年初下达指标1,5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58,882.04元。

6.保山中心城市路灯维护经费项目,年初下达指标4,5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553,853.40元。

7.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年初下达指标3,0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2,100,086.40元。

8.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非税成本性支出经费,本年执行财政拨款70793.3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二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三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总支出项目资金46,035,381.99,其中:

1.保山中心城区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年初下达指标55,0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30,928,409.81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对保山中心城市的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及青华海公园进行管理。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为1293.93万平方米,其中区执法局管护面积约为112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3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92%,建成区绿地率为34.03%;保山中心城区道路总面积为6161353.5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6161353.5平方米,道路清扫覆盖率为100%,其中机械化清扫面积5552869.59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为90.12%,提高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2.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处置费及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年初下达指标6,0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0,400,000.00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处置生活垃圾,满足率100%,做到无害化处理垃圾,保护环境,创建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使保山中心城市环环境卫生水平提高,人居环境稳固提升,市民满意度95%以上。截至2021年末,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约46000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打造整洁优美保山中心城区市容景观,使城市顽症有效破解、市容管理保持长效、景观环境洁净宜居。

3.保山中心城区公厕运行维护经费,年初下达指标1,48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702,982.54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积极推进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对23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同时认真做好中心城区免费开放市政公厕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厕管理制度,善标示标牌和配套设施,每座公厕安排2名专人负责清扫、保洁、防蝇蛆、灭鼠和除臭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工作,使城市顽症有效破解、市容管理保持长效、景观环境洁净宜居。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城市公共厕所便民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厕所专项整治,推动城市公共厕所免费开放,强化三有三无的公共厕所保洁质量标准,提升城市公共厕所便民服务质量。保障31座公厕运行正常,正常使用,市民满意。

4.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费,年初下达指标66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20,374.50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利用数字城管,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有利于加快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2021年,数字城管平台依托政法委雪亮工程的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已将“i保山微信公众号与平台打通,实现随手拍功能在隆阳发布公众号发布信息;与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探商讨制定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已形成初步方案;已搭建数字环卫软件平台,年内可以上线并接入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实时对在保山中心城区运营的5家共享单车公司进行监管,及时掌握单车、助力车的投入量、分配情况等,督查其规范运营;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对城市管理的辅助功能,整合公安视频监控1428个。

5.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年初下达指标1,5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58,882.04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长岭岗垃圾处理厂内,占地1000平方米,工程建设规模按处理能力150立方米/日进行设计,新建处理能力150立方米/日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座,以及其它附属配套设备等。2021年开展隆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已投入整改资金约115.00万元(渗滤液设备维护和填埋场库区整改);及时处理产生的渗滤液,日处理垃圾场渗滤液不低于70立方米,改善环境,保持生态,提升保山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做出努力。

6.保山中心城区路灯维护及电费,年初下达指标4,5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1,553,853.40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工作,保障城区内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灯饰正常运行;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实施道路照明设施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协助对破坏照明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截止20211224日检修各种规格路灯5013盏,处理电缆故障149起,处理群众电话报修路灯故障131起;处理路灯专用变压器故障5起,路灯控制箱故障103起,调整路灯开关时间15次,更换成套灯具157套;拆除各种规格路灯8棵,拆除破损宣传牌7块,移栽路灯8棵,恢复被撞灯杆7棵,焊接、校正路灯杆6棵,支砌电缆检查井6座,修复远征路3台箱变被损安全隔离观察网,低洼地带防止水淹提高路灯控制箱3台,恢复被盗路灯检查门11扇,喷漆处理破旧庭院灯杆23棵;保证全城亮灯率达96%以上。

7.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年初下达指标3,000,000.00元,本年执行财政拨款2,100,086.40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有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达到2018103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隆阳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30号)20181121日,区人民政府召开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的要求,做好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经营者的监督,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目标;2021年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分别从项目推进、体系建设、分类管理,以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选址在隆阳区蒲缥镇石材产业园内,用地面积约41亩,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量150/日餐厨垃圾处理场2021年共放置500余只专用餐厨垃圾桶,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专业运输处理达90%以上。

8.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非税成本性支出经费,本年执行财政拨款70793.30元,截至本年末项目完成情况为:通过实施城市管理维护经费项目,加大了对保山中心城市环卫设施和园林绿化的管护力度,解决了城区环卫设施的维护及园林绿化的管护,促进了整个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提升,确保城市整洁、优美,使保山中心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保山中心城区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处置费及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保山中心城区公厕运行维护、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保山中心城区路灯维护及电费、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保山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建设,全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强化,受传统思维影响,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只在乎花钱是否合规合法,却忽视了花钱是否值得,在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二是预算绩效指标和目标值设定不够科学 ,实际执法中,缺乏可参照的评价指标体系,大部分项目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由项目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自行设定,提不出与资金量相匹配的项目可量化的三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预算绩效目管理人员既要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财政专业知识,又要精通部门项目管理,还要擅长信息处理,从实践操作中,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综合能力还未达到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基本需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我单位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