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索引号
01525688-5/2026051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信息公示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5-11

为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切实提高采购工作质量,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现针对本项目计划开展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计划开展的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并提供招标过程中的咨询服务。我单位将在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具体代理工作内容。

3.项目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所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若现行政策变动或因采购人项目执行要求另有规定的,将执行变动后的政策和要求。若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将终止招标代理委托工作。

4.遴选报价要求:报价以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印发的《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中的计费方法和相关费率作为上限,各代理机构报价时不得上浮,同时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依据代理机构自身实力并自行测算后填报优惠率(下浮率)。

5.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件、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等合法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机构须按财政部门要求入驻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代理机构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具备《云南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证书》和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明。

5.招标代理机构在遴选公告发出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提供以上网页截图。

6.招标代理机构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且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的申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招标代理机构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四、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1.遴选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 5月14日(三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以本条第2项要求中规定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截止于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30,过时视为无效。

2.报名材料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于遴选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内,将盖章后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bsslyqxab@126.com,报名不须到现场。

3.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媒体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请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次遴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遴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份,盖章签字后电子文件一份。

2.遴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7时30分前,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遴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三楼发展规划建设股办公室。

六、成交原则

1.我单位将组织对各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遴选响应文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得分排名第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2.评审办法后附。

3.成交情况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团结路(杏花小区北侧)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5-2146686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评审办法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服务方案(满分42分)

一、服务内容(满分12分):

第一档次:服务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工作要点明确,针对性强,能充分体现采购人特点和项目招标采购特点的得12分;

第二档次:服务内容阐述完整,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工作要点明确,但针对性一般,能充分体现采购人特点和项目招标采购特点的得9分;

第三档次:服务内容阐述较少,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工作要点明确,但针对性较差的得6分;

第四档次:服务内容阐述较少,无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工作要点,无针对性的得3分;

第五档次:未提供相关服务内容的得0分。

二、服务时限(满分6分):

第一档次:服务时限阐述完整具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方式、各环节服务时限明确具体。招标采购各方式公告期限等时间节点无误的,并针对提出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得6分;

第二档次:服务时限阐述完整,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方式、各环节服务时限明确。招标采购各方式公告期限等时间节点无误的,并针对提出合理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得4分;

第三档次:服务时限阐述较完整,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方式、各环节服务时限较明确。但招标采购各方式公告期限等时间节点有误的,提出的应急处理措施存在瑕疵的得2分;

第四档次:未提供相关服务时限的得0分。

三、服务质量(满分12分):

第一档次:服务质量阐述完整具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服务质量具体可行,符合项目质量实施要求,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第二档次:服务质量阐述完整,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服务质量具体,符合项目质量实施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

第三档次:服务质量阐述较完整,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服务质量具体,基本符合项目质量实施要求,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第四档次: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各环节服务质量描述简单不具体且存在瑕疵的得3分;

管理措施不完整且不具体,有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管理措施的得6分;

第五档次:未提供相关服务质量的得0分。

四、管理措施(满分12分):

第一档次:管理措施阐述完整、具体,有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管理措施的得12分;

第二档次:管理措施阐述完整但不具体,有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管理措施的得9分;

第三档次:管理措施不完整且不具体,有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管理措施的得6分;

第四档次:管理措施不完整且不具体,无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管理措施的得3分;

第五档次:未提供管理措施的得0分。

本地化服务团队评价(满分12分)

第一档次:申请人拟派本地化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招标代理经验,具备政府采购或招标代理从业(培训)证书,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成员熟悉各类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招标代理流程,可独立操作开评标系统;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条件),开标室、评标室符合云南省财政部门关于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配备实时音视频监控、评标室不少于7台台式评审电脑,能快速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得12分;

第二档次:申请人拟派本地化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经验不足5年的,具备政府采购或招标代理从业(培训)证书,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成员了解各类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招标代理流程,能独立操作开评标系统;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条件),开标室、评标室符合云南省财政部门关于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配备实时音视频监控、评标室不少于7台台式评审电脑,能快速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得9分;

第三档次:申请人拟派本地化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经验不足5年的,无政府采购或招标代理从业(培训)证书,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成员了解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招标代理流程,不能独立操作开评标系统;具有本地固定营业场所(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条件),开标室、评标室符合云南省财政部门关于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配备实时音视频监控、评标室不足7台台式评审电脑,能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得6分;

第四档次:申请人拟派本地化服务团队人员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经验不足5年的,无政府采购或招标代理从业(培训)证书,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成员不了解各类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招标代理流程,不能操作开评标系统;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条件),开标室、评标室符合云南省财政部门关于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配备实时音视频监控,评标室有不足7台台式评审电脑,能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得3分;

第五档次:未提供本地化服务内容或相应证明材料的得0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24分)

一、服务质量承诺(满分12分):

第一档次:工作质量承诺,服务承诺、价格承诺、保密承诺、廉政承诺等承诺事项完整具体。承诺事项充分并做出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的得12分;

第二档次:工作质量承诺,服务承诺、价格承诺、保密承诺、廉政承诺等基本完整,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不明确、具体的得9分;

第三档次:工作质量承诺,服务承诺、价格承诺、保密承诺、廉政承诺等基本完整,无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描述模糊的得6分;

第四档次:服务质量承诺事项不完整、无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描述模糊的得3分;

第五档次:未提供相关服务质量承诺的得0分。

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满分12分):

第一档次: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可追溯,前期严把文件编制关、中期严把程序执行关、后期严把档案归档关,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回访机制,内容阐述完整具体的得12分;

第二档次: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无追溯,前期严把文件编制关、中期严把程序执行关、后期严把档案归档关,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回访机制,内容阐述较为具体的得9分;

第三档次: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无追溯,前期文件编制简单、中期程序执行不到位、后期档案归档不及时,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回访机制,内容阐述不具体的得6分;

第四档次: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无追溯,前期文件编制简单、中期程序执行不到位、后期档案归档不及时,未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回访机制,内容缺失的得3分;

第五档次:未提供相关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得0分。

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满分12分)

包括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经验情况等因素:

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招标代理项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提供招标采购代理协议),根据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数量多少进行打分。若未提供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每提供一份工程建设项目代理协议(注:须为经过国家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不计分)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招标代理机构无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或无类似项目经验的,得0分。

2.每提供一份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协议(注:须为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不计分)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招标代理机构无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或无类似项目经验的,得0分。

磋商最终报价(满分10分)

(1)评审基准费率:以《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通知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按照合格服务商的最后磋商报价且报价费率最低(注:报价费率=1-下浮率)的为评审基准费率;

(2)得分计算:等于评审基准费率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服务商所报的费率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费率/最终报价费率×10

说明:各招标代理机构须根据上述评分因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便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及评分。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来源不明确,以致评审小组无法核实的或判定的,则对应评分项应为最后一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