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索引号
01525702-8/202512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监督检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10

典型案例1:隆阳区某牛肉馆未对肉类进行索证索票案

202537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对其在隆阳区某牛肉馆内用于制作的鲜牛肉进行索证索票经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的规定,构成未对肉类进行索证索票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隆阳区某餐饮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

202536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农贸市场销售的牛肉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对现场的26.42斤牛肉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及第六十五条规定,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当事人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牛肉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典型案例3:隆阳区某小吃店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202558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到隆阳区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提供制作小牛肉的原料为店铺冰柜里存放且已开封的阳仔串霸 手把小肉串”1袋(剩余80支)配料鸭胸肉经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元;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