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管局曝光3起典型违法案件(第一期)

索引号
01525702-8/20260514-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监督检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5-14


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近期,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治理网络餐饮突出问题,重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线上数据筛查+线下实地核查”的方式,聚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安全不达标、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合格;外卖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职能部门监管缺位等问题开展整治。

现正式发布隆阳区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期)。本次精选3起典型违法案件,一方面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规避外卖消费陷阱,掌握科学消费与维权方法,守护自身饮食安全。


违法事实详情

2026年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某餐馆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

查处法律依据及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释法警示

网络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核验经营许可有效期,提前办理延续变更手续,坚决杜绝超期无证经营;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全流程规范,健全食材仓储管理制度,常态化自查自纠合规风险,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违法事实详情


2026年3月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某小吃店厨房烹饪区环境卫生差。

查处法律依据及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释法警示

网络餐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落实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定期对厨房烹饪区、操作区等关键区域开展清洁、消毒,及时清除卫生隐患,杜绝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违法事实详情

2026年4月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保山某企业未取得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备案即提供平台服务。

查处法律依据及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释法警示

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设立者或委托实际运营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办事处、第三方机构等)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完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备案手续,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给消费者:外卖点餐4条避坑指南

查资质:优先选择正规平台、证照齐全且公示信息完整的商家,拒绝无证无照经营店铺;

看后厨:优先选择公“明厨亮灶”的商家,可实时查看食品加工全过程,消费更放心;

辨真伪:不盲目轻信超高好评、超低价格,理性辨别宣传内容,慎选生食、冷食等高风险食品;

留凭证:收到外卖及时查验餐食包装、食品状态,留存订单、照片等凭证,发现问题及时维权。

给经营者:合规经营5条法律红线


严禁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线上线下证照、地址、经营范围不符;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保持后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消毒义务;

严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构销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公示证照、“明厨亮灶”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