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隆演出(2025)013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5120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09

云南盛益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128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许可备案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准予你公司于20251210日至2026329日,每日20:00-次日02:00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与慧通路交叉口东北角吾悦广场S5-203号举办营业性演出“宏畅娱乐驻场演出”共109场次,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