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隆演出(2025)004号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6043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4-30
江苏爱之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4月29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许可备案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准予你公司于2025年6月29日共2场16:00-17:20、19:00-20:20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西侧、拱北路南侧、下村街东侧保山吾悦广场五层Z20号商铺保山星铁STARX影城7号厅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典音乐会”共2场次,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