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保隆演出(2025)014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51209-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09

云南盛益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128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许可的申请。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演出内容、场地及安全保障措施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准予你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6月7日每日20:00-次日02:00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吾悦广场茶马印巷步行街S2-273,举办营业性演出“泽元餐饮驻场演出”共180场次,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申请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希望路358号锦粼天序小区(三期)1幢22层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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