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 公益性公墓价格听证会听证报告

索引号
01525722-0/2025082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8-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8月22日下午,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共设有64名听证参加人,具体构成如下:消费者38名,经营者2名,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3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共19名。应到会人数为64名,实际到会人数为64名,完全符合《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杨大鹏受委托主持听证会,听证会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会上,区民政局介绍了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工作的背景、现状、政策要求及价格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介绍了乡镇(街道)委托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运营情况。区发展改革局介绍了《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方案(草案)》的制定过程、成本监审(或调查)情况、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听证会参加人围绕该草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如群众接受度、支付能力、社会稳定、舆情风险等)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民政局分别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

本次听证会的参加人包括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消费者代表、本事项利害关系人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代表等,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听证会全程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各位听证参加人畅所欲言,对拟定的定价方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听证会会议记录和听证参加人提交的《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听证意见表》,收集、归纳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肯定意见类

1.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成本监审报告真实合法,程序合规,内容完整,核算及分摊方法正确,数据准确,结论可靠。

2.《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方案(草案)》制定的依据和理由充分,拟定的公墓价格标准合理,方案可行。

(二)对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的主要意见建议

1.建议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分片区制定差异化的公墓价格,同时应充分考虑群众需求,提供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公墓选项。

2.建议取消公墓维护管理费,如若收取,应一次性收取20年,并明确20年后的处理方式。

3.公墓维护费标准偏高,建议适当下调,并对特殊群体给予一定优惠。

4.明确2020年执行的公墓价格中是否包含维护管理费。

5.新价格政策出台后,应加强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度。

(三)对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1.加强对公墓的管理,建议严格按开发进度和购买时间依次安排墓位,杜绝墓碑墓架价格与墓位选择挂钩,避免选墓现象。

2.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的监管,制定并落实维护管理制度,建议设立维护管理费专用账户,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3.公墓价格下调的同时应保障墓碑墓架质量,特别是在占地面积和墓碑墓架高度方面应保持统一标准。

4.保障基础款墓碑墓架的供应,避免因备货不足变相提高群众消费。

5.增加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生态墓建设。

三、对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的处理

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合理部分,并根据合理化建议,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对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分片区制定差异化公墓价格,同时提供不同档次公墓选项的建议不予采纳。因乡镇代建代管公墓由天寿公司统一开发建设,墓位面积和墓碑墓架一致,分片区制定差异化价格可能引发群众上访事件,因此全区统一价格。每个公墓的建设成本不同,统一价格有助于建设资金滚动使用,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减轻群众负担,引导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此次价格制定设立了两个款式的墓碑墓架供选择。

(二)对取消公墓维护管理费和一次性收取20年费用的建议不予采纳。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明确可以收取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日常管理、维护等开支,收费标准按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每次收取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具体缴费年限应由消费者自行选择。

(三)对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偏高,建议适当下调,并对特殊群体给予优惠的建议予以采纳。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日常开支,考虑到群众需求,同意下调至每年100.00元/冢。参考《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149号)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公墓维护管理给予半价优惠,即每年50.00元/冢。

(四)对明确2020年执行的公墓价格中是否包含维护管理费的建议予以采纳。维护管理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25年10月1日后购买的公墓的,公墓费用和维护管理费分开收取。10月1日之前购买的,根据《关于核定隆阳区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隆发改联发〔2020〕408号)文件,公墓价格已包含10维护管理费,因此不再单独收取维护管理费(10年)。

(五)对新价格政策出台后,应加强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度的建议予以采纳。新政策出台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乡村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同时在墓区设置明显价格公示牌,提高全社会对公墓价格的认知度,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

(六)对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1.对加强公墓管理的建议予以采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指导督促公墓运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和监督电话,推广使用规范合同,不断提升服务透明度和满意度。探索建立公墓管理信息系统,对墓位编号、销售、档案、维护费等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便利群众查询和监督。

2.对加强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监管的建议予以采纳。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或科目,专款用于公墓的日常维护、绿化、管理、设施更新等,不得挪作他用。收取维护管理费必须出具合法票据,并明确告知缴费人收费依据、标准、年限及用途。

探索建立维护管理费资金监管机制,民政部门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强化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公益性公墓运营单位应每年在醒目位置公示上一年度维护管理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对公墓价格下调同时保障墓碑墓架质量的建议予以采纳。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公墓建设规定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在公墓价格下调的同时,为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仅对墓碑墓架款式(造型)进行调整,并未改变墓碑墓架材质特性,总体质量稳定可靠,仍维持原有水平。强化进货查验与过程监管,指导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价和进货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墓碑墓架质量负责。

4.对保障基础款墓碑墓架供应的建议予以采纳。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必须保障一定比例基础款墓碑墓架备货,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目前,现有款式墓碑墓架材料配送及时到位,未出现缺货断供的情况,不存在因备货不足变相提高群众消费的现象。

5.对增加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生态墓建设的意见予以采纳。将在后期的公墓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一部分生态墓区(如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以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