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政策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5061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营商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6-19
(一)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依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
适用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
相关标准: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阶段性)。
执行期限: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机构及电话: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中心。电话:0875-2195512。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
政策依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等文件精神。
适用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标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咨询机构及电话: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中心。电话:0875-2195512。
(三)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政策依据:《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的通知》。
适用对象:隆阳区辖区内创业(个体工商户、企业)群体。按市级下达任务数办理,办完为止。
相关标准: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具体标准以最新执行文件为准。
咨询机构及电话: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5-2129110。
(四)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依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8号)。
适用对象: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相关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省级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500元。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具体标准以最新执行文件为准。
咨询机构及电话: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5-223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