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出台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加强区级储备粮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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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2-0-/2022-0331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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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3-31

隆阳区出台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

加强区级储备粮宏观调控

 

方储备粮是国家粮食总体安全战略中重要一环,是稳市场、保应急、保安全的防线,是应对突发事件和加强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发挥地方粮食储备宏观调控作用,日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联合制定了《隆阳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轮换管理办法》主要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粮权和地方储备粮品种。区级储备粮粮权归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地方储备粮食品种主要为稻谷玉米及其成品粮,食用油品种主要为食用油脂和油菜籽

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按其职能及时审批并下达轮换计划,轮入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和提供信贷资金,保证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轮换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三是明确交易方式。区级政府储备粮轮换主要通过交易批发市场及相关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交易,也可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等方式进行。做到全程留痕备查。

四是明确轮换期限。级政府储备粮在轮换过程中,因先销后购形成暂时空库的,轮换架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即从储备粮轮出的下月起,4个月内必须轮入。成品粮油在规定的轮换周期内由承储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实行动态轮换,除紧急动用外,承储企业任何时点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