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庄镇切实做好打击“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0-x-/2021-0115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1-03
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庄镇切实做好打击
“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12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打击“三江”流域非法捕捞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0号)精神,切实做好打击境内怒江、澜沧江(以下简称“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有关工作,经汉庄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汉庄镇打击“两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村(社区),镇各直单位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打击境内“两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全面做好棼捕退捕、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江:保猜区内无非法捕捞、生产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
成立汉庄镇打击“两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聂享耳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登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虞雯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吕翰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虞梦雪 镇宣传专干
王明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宋桥元 镇水管站站长
段云坚 镇公路管理所所长
张建明 镇林业站站长
杨文超 镇派出所所长
王元春 镇质量监督所所长
12个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中心,由王明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集关键环节、盯住重点水域,梳理工作短板,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两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农业中心、镇派出所牵头,镇公路管理所、水管站、林业中心等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合力。镇农业中心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镇派出所要重点突破区域内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镇质量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落实各项执法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
四、加大市场清查力度,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
聚集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金沙江野生江鱼”、“野生江鱼”、“野生江鲜”等为嗷头的堂传营销行为,要追测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镇水管站要把打击“两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作为“共抓大护N不摘大开发”的某性任务,纳入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镇农业中心、镇派出所、镇质量监督管理所要对所牵头的有关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适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