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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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0-x-/2021-0302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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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1-05
汉发〔2020〕1号
汉庄镇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根据《隆阳区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开组〔2019〕9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继续强化精准帮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脱贫退出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和基层组织服务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明显增强;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如期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脱贫攻坚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二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真正瞄准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精准靶向,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扶持政策针对性和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脱贫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解决脱贫群众最关心的安居、乐业、有保障和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为重点,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脱贫对象现状,因地制宜制定巩固提升政策。
四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脱贫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对象动态管理
1.优化动态管理,巩固脱贫成果。镇统筹,以村(社区)为单位,挂联单位、乡村干部、挂户干部参与,采取入户遍访、研判分析等方式,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监测常态化管理。对已纳入“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对象进行跟踪监测,并对因病、因灾、因学等因素可能造成新致贫或返贫的对象采取措施及时帮扶,坚决防止新致贫或返贫;对存在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及时纳入“边缘户”对象管理和帮扶。
2.加强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坚持扶贫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实行乡、村两级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加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的全口径、全量化比对,实现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逻辑一致、标准一致、信息一致,打牢信息数据质量基础。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挂联单位,各村(社区)
(二)巩固提升饮水安全
1.加强农饮工程运行管理。
农饮工程运行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对辖区内农饮工程运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水管站是全镇农饮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全镇农饮工程规划、方案编制(协助上级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加强全镇农饮工程管理的技术服务、监督检查以及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供水价格成本测算和水费收缴监督工作;村(社区)履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主要责任,负责辖区内农饮工程的供水价格核定(仅限供水人口在万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水费使用、政策宣传和运行管理人员管理等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完善村级管护制度;成立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统筹保障农饮工程正常运行,逐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2.落实水费收缴制度。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农村供水水价有关政策制度;2020年4月底前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0年6月底前,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镇水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抓实农村危房改造
在脱贫攻坚期内,建立镇农村C、D级危房动态监测管理机制,根据区住建部门核定结果,将新增危房纳入镇级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改造建设,做到应改尽改;动态新增的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按照当年补助政策执行。对已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全面“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现农村住房环境大幅度提升。加强部门信息数据比对,确保行业系统数据与扶贫系统数据口径统一、数据一致,及时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各方信息数据全面闭合。
牵头单位:镇村规办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扶贫办,各村(社区)
(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2020年,实现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7亿元以上,其中:种植业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4万吨以上。
2.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持续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模式,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让每个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合作关系,稳定获取产品销售、务工、分红、资产租赁、服务等收入。不断提升合作社水平,规范农民合作社达10个以上;培训各类合作社从业人员 及带动农户种植技术3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3.抓实电商扶贫。到2020年,建成1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50%以上。
牵头单位:镇电商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围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产业资金需求,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为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的脱贫户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每年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获得贷款支持。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汉营分社,各村(社区)
(五)强化培训转移就业
加强技能培训,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按规定程序公开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联合用工企业等市场主体,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加强转移就业,通过精准分类、精准定位、精准施策,抓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在就业空间上,统筹推进就近就业和向外输出;在就业时间上,突出长期稳定,兼顾短期灵活;在就业渠道上,根据年龄、文化、技能水平等分类施策;在就业方针上,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岗位容量,扩大转移就业总量,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就业收入和就业稳定性;在落实就业政策上,充分发挥政策帮扶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激励引导、撬动促进作用。到2020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000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200人以上;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人次,针对性培训贫困劳动力2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镇劳保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六)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1.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建立健全日查周报月清、动态监测、台账销号、失辍学报告、领导片区负责、信息互通、结对帮扶、家访登记、临时工作专班、群众监督10项机制,确保小学入学率达99.5%及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6%以内,初中毛入学率达99%及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困难家庭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2.落实各类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各类教育惠民资助政策,实现所有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得到全程资助,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
牵头单位: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巩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床位、人员、设备和科室设置全面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持续巩固提升全镇1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
2.加强医疗人才培养。通过医师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镇级医疗人才培养力度。到2022年底,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中专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学历,在岗55周岁以下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3.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以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下沉,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医共体建设,不断提升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4.持续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持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优先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5.抓实基本医疗保障。对建档立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按政策给予补贴,确保全镇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落实生态扶贫政策
2020年,继续实施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续聘和选聘工作;继续对易地搬迁、村组道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
牵头单位:镇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九)增强道路通行能力
1.提升道路通行质量。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村道等级公路的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窄路基合理加宽,不断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质量。
2.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做好自然村道路项目摸底、储备工作,打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完善和落实好镇村公路管理体制,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全覆盖。
牵头单位:镇公路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深化电网升级改造
深入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到2020年,实现全镇供电可靠率99.9%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99.11%以上,户均容量2.67千伏安以上。大力推广支付宝、微信等移动电费支付方式,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的缴费方式,化解群众“缴费难、往返难、车费高”问题。严格按照“完工一户,通电一户”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危房改造通电工作,加强用电隐患排查和安全用电宣传,确保农户用电安全。落实好五保户、低保户的用电优惠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镇供电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一)加快农村网络发展
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发展,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建设工程,提高全区4G网络覆盖面,推动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发展,缩小城乡地区数字鸿沟。做好边远山区、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聚居等特殊地区的宽带网络保障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宽带网络的需求。
牵头单位:镇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二)完善公共设施功能
对照“十有”标准,配齐配全活动广场、公共厕所、牌匾标识、旗杆国旗、党旗党徽、桌椅板凳、大喇叭等附属设施,确保活动场所功能充分发挥。合理设置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室、农家书屋,把活动场所建设成集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的综合性阵地。拓展活动场所综合功能,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与民生服务结合起来,让其成为建设乡村振兴的宣传思想阵地、农民致富的技术培训基地、村务党务的公开议事地、乡风文明的道德新高地、党群干群的交流互动地。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三)加强搬迁后续工作
补齐发展短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扶持的方式,整合各类资源,聚焦群众后续发展问题,按照“家家有增收项目、户户有脱贫路径”的目标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具体岗位、具体家庭、具体人员,因人因户综合施策,补齐发展短板,力争“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金竹田村、庄房村、青岗坝村
(十四)严实农村低保政策
1.认真落实农村兜底保障政策。认真执行低保政策规定,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3.落实好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落实好孤儿等特困儿童保障制度。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扶贫政策衔接制度,贫困户脱贫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继续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强脱贫的稳定性。
5.加强行业政策衔接。继续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综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牵头单位:镇民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五)抓好养老保险工作
脱贫攻坚期内,稳定脱贫政策措施完善健全,抓好参保登记,及时掌握征缴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持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牵头单位:镇劳保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多渠道发展经济。全面推广股份合作型、产业带动型、集镇拉动型、物业管理型、有偿服务型、异地开发型、招商合作型、混合经营型、无中生有型9种增收模式,切实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采取“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模式,依托合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村情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做到“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确保2020年全镇1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澄清家底,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开发闲置资源的方式,让资源变资产;充分利用村集体的“三边四荒”、闲置水面、林木资源、空余场地等发展集体果园、大棚温室、畜禽鱼类养殖,再进行承包、租赁等,提高效益,增加收入。
3.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镇组织办负责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培训、项目申报等,财政部门负责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管等,审计部门负责对集体经济资金审计监督。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纪委,各村(社区)
(十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提升村庄人居环境Ⅰ档标准”目标,重点做好村庄“三清一改一提升”工作,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85%以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农村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按照《隆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标准,整体推进建设“布局美、环境美、产业美、人文美”的美丽宜居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不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庄“三清一改一提升”。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八)加大精准帮扶力度
1.抓实项目库。以镇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为抓手,全面加强路线图建设、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安排使用涉农资金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确保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与项目库资金投向高度吻合,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户全覆盖,贫困户至少享有1项帮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2.抓实防贫保险。健全完善防止贫困发生的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市、区财政补贴和保险对象共同承担缴纳保费,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运营管理的防贫保险机制。到2020年,参保率稳定达到95%以上,实现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九)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将脱贫攻坚列入区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培训重点课题。采取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专题培训;对村(社区)班子、大学生村官和党建助理员就脱贫攻坚专题进行全员轮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多种途径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培训,依托“云视讯”系统大力开展云夜校、党建课堂、周末讲堂等,加大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2.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统领,按照“五个基本”标准,实现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全覆盖。把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工程,按照“一村(社区)一策”制定整顿方案,实施1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党(工)委副书记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区级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帮扶制度,抓实整顿工作。有计划把致富带头人、青年党员培养成为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自然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两委”委员等。依托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加大村组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力度。
3.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实现扶贫驻村工作队员与贫困村点对点、无遗漏、全覆盖。落实《隆阳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抓实“三讲三评”工作,抓好驻村工作队员季度召回综合测评和季度评价工作。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等激励保障机制,推行《隆阳区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工资报酬、奖惩、任用挂钩,激发村(社区)组干部工作积极性。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二十)做实做细群众工作
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在2020年“10.17”全国扶贫日,开展1次“一兵三户四村”评选活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教育引导汉庄镇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挂包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社区)干部定期走访贫困户,与群众拉家常、谈变化、话感恩,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对脱贫退出巩固提升工作负总责,与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将脱贫攻坚与巩固提升一起抓;镇扶贫办负责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决防止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围绕镇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做好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后续管护、跟踪服务等工作;镇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好巩固提升责任,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帮扶单位要按照产业扶持模式,帮助农户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安排并实施好年度巩固计划。坚持“三挂四包”责任制,做到工作队驻村帮扶贫困村全覆盖、干部挂包贫困人口全覆盖、干部联系农业户籍非贫困户全覆盖。镇直各部门要结合职责职能,细化目标措施,形成部门的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村级工作计划。
(二)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现行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贫困退出后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机制。争取省、市、区扶贫资金支持,统筹安排镇级财力,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镇级配套资金。抓实资金监管,每年年中开展一次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结果通报制度;抓实资金公告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分配结果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行业扶贫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年度扶贫资金安排计划、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项目受益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执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厉查处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三)强化监督执纪。镇党委、政府将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镇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镇村两级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管责任;对履行工作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处理,对查出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纪委对本级查处的典型案例实时通报,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更好发挥震慑作用。
汉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