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走出“垃圾围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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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7-7-13_A/2016-091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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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3

让农村走出“垃圾围村”困境

来源:云南文明网

时下,在广大农村,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环保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监督管理的严重滞后,加之农民群众环保观念和意识还较为淡薄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甚至造成污染的现象和行为,严重影响和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的严峻形势,应引起农村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提高认识,多管齐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切实走出“垃圾围村”困境,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全面建成美丽乡村和农村小康社会。

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形势总体上仍然严峻,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不少突出问题,稳定的农村环保投资运营模式尚未建立。要牢固树立农村环保理念,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农村环保理,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以实施基础夯实、乡村提质、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工程为抓手,全力打基础、优环境、惠民生,力求在走出“垃圾围村”困境、改善民生与环保事业上实现新突破。

让农村走出“垃圾围村”困境,首先要建立农村环保投资运营模式,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保一个永恒的主题。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的事业,也是一家一户的事业。要严格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快地方环境保护配套法规建设步伐,实行国家“以奖促治”政策,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农村环保投资运营模式,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卫全覆盖作业、精细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切实走出“垃圾围村”困境,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优化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其次要建立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既是依法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更是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和农村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环保行为。环境保护,既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也离不开环保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的规范和约束。要加强农村环保监督管理,建立和培育健康有序的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和环保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法治的轨道,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必要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尤其是对于那些肆意破坏和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和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的不法现象和行为予以严厉的惩处和打击,依法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