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多举措开展“治污染”行动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425-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爱国卫生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4-25
一、持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截至目前,隆阳区共召开4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中心城区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2023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能职责。二是完善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春夏季攻坚期间持续通报当天空气质量状况、原因初步分析、各单位重点需采取的管控措施等。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汽修企业进行排查检查。四是推进餐饮油烟治理,以常态化监管巡查和“回头看”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保山中心城市餐饮经营服务企业油烟问题进行巡查整治。共排查保山中心城区餐饮2783户,其中油烟净化设备齐全且达标1713户,店内无油烟不用安装油烟净化器446户,未达标126户,停业498户。五是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检查施工工地1843次,施工运输车辆850辆,处罚违规施工运输车辆14起。
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隆阳区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按近、中、远三个阶段目标,坚决打赢东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东河沿岸排口整治。截至目前,东河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排口2513个已完成整治,其中:东河干流862个排放口,实际完成862个(封堵394个、治理468个),完成任务数100%;一级支流1651个排放口,实际完成1651个(封堵776个、治理875个),完成任务数100%。二是积极推进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板块建设,目前,227个城市板块累计完成主支管网161.29千米,其中:红花河、易畴河、大小桥河周边16个板块的主支管网建设,累计完成14.78千米;制定完成红花河、易畴河、大小桥河黑臭水体治理“一河一策”。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开展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全面摸排东河流域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涉水企业64户,建立了重点企业监管名录;督促企业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相关要求,加大投入,配备各项环保设施,完善厂区雨污分流;对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等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指导。三是强化“三水”统筹管理。隆阳区辖区内有怒江和澜沧江两大水系,设有2个国控断面(永保桥断面、沙坝断面)和2个省控断面(瓦窑河口断面、叠水河桥断面)。2023年1月、2月澜沧江水系永保桥断面水质均为Ⅰ类,瓦窑河口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怒江水系东河沙坝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叠水河桥断面水质1月份为Ⅳ类。2月份为Ⅲ类。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三、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
一是强化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1年,投资2100万元,实施保山市北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与环境治理项目,完成了隔离防护、水源地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等工程。二是强化风险管控保障饮水安全。编制并及时更新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析风险源,确定风险目标,切实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警及应急工作,确保供水安全。三是强化水源地风险排查管控,及时消除生态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及时消除环境隐患。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开展一次环境状况评估。四是强化水质监测。协助省生态环境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对北庙水库、龙泉门、龙王塘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实时掌握水源地水质情况。在水质监测和监督管理中,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并通过趋势分析进行预判,及时预警。五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2018年完成北庙水库、龙王塘、龙泉门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并备案,2022年更新至预案第二版。分析了饮用水源地各种风险源,确定风险目标,切实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警及应急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 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机,并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四、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体系
一是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进一步提升处置能力,加快推进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可研等工作,初步设计完成评审。二是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备案,截至2023年3月末,全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551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495家,比2022年增加92家。
五、强化噪声污染治理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准确掌握声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