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1525699-X/20260907-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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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2024年9月9日至12月6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对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2至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审计报告》(隆审报〔2024〕13号)指出的问题,我单位逐项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总体情况

本次审计共指出问题15项,其中:已完成整改13项,持续整改2项。

二、审计查出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重复发放薪酬

已完成整改。对重复发放的薪酬已进行了清退。

(二)挤占挪用个人集资建设款30000.00元

已完成整改。2025年3月27日已清退给原集资人。

(三)拖欠企业账款1536573.62元

持续整改中。根据单位运行情况,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在保证正常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截至目前,已偿还1469526.62元,剩余的67047.00元拟在2029年12月前清偿完成整改。

(四)多计伙食费收入

已完成整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会计账务调整处理。

(五)新建住院楼(综合楼)项目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支出未完全资本化38889.66元

已完成整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已做会计账务调整处理。

(六)会计核算不严谨

已完成整改。对资产信息卡记录的土地使用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面不一致,调账频繁且调账未做说明,无依据将公卫盈余调入医疗盈余,会计核算金额不准确,且未遵循可比性原则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对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卡片进行更正,与不动产登记证保持一致。今后将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已完成整改。对往来款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及时结算、催收、报账核销。

(八)违规收取复印费1524.00元

已完成整改。对违规收取的复印费已按规定于2025年2月26日上缴财政。

(九)预算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错误

已完成整改。今后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确保账实相符。

(十)违规收取编外人员工作保证金

持续整改中。已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已结合实际制定清退计划,完成部分人员保证金清退工作,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拟定于2029年12月前完成清退整改。

(十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已完成整改。已完善预算制度,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完整编制预算。

(十二)原始单据不规范

已完成整改。在今后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

(十三)单位职工食堂运营管控不到位

已完成整改。已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四)药品及材料管理不规范

已完成整改。已健全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及卫生材料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物资台账,确保物资安全。

(十五)未按规定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已完成整改。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时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编外人员的录用合法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业务和财经纪律学习,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