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一岗双责”制度
- 索引号
- 58736667-6-/2019-1121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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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21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一岗双责”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党支部委员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特制定党支部委员“一岗双责”制度。
二、党支部委员实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党支部委员除按行政事务分工外,还应承担党支部职责分工内的各项工作。
三、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时研究、同步部署、同期考核,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四、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其他支部委员是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要抓好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支部委员根据内部分工,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窗口党小组的党建工作。
五、党支部每年对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将党建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