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 索引号
- 58736667-6-/2019-1121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21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三、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个人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支部帮助解决的问题。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汇报一次。党员发现自己或别人思想工作方面存在问题,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对支部指定的挂钩联系对象的情况应定期报告。
四、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五、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应独立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