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免费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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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36667-6-/2019-112104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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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免费代办制度

一、代办制度是方便群众办事,主动开展服务的一项工作制度。

二、代办员为窗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代办工作。

三、代办原则。

(一)委托代办。凡在隆阳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代办条件的办理事项,办事群众可根据需要向窗口负责人提出委托代办申请。

(二)无偿代办。办事群众委托的代办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办事群众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三)全程服务。窗口负责人承接代办事项后,必须在委托范围内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四)合法高效。代办员的代办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优质高效,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办事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代办程序。

(一)申请。办事群众向窗口提出书面委托代办申请,窗口负责人进行审查,符合代办条件的签订代办协议。

(二)交办。代办协议签订后,窗口负责人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及时将代办事项交办至本窗口代办员。

(三)办理。窗口代办员接到代办任务后,应审核办事群众提供的全部审批材料,如提供的材料缺失或错误时,代办员必须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通知书》,缺失或错误的材料属非核心要件时,代办员必须进入办理程序,在代办完成后,办事群众提供缺失或更正的材料后方可取件;如提供的材料属核心要件的,办事群众应及时提供,因办事群众提交材料延时、错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代办工作受到影响,无法按时完成代办工作的,责任由办事群众自行承担。

(四)协调。代办事项需要协调的,代办员要及时协调相关窗口解决。

(五)督促。代办人员应掌握代办事项办理进度,并对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催办。

(六)办结。代办工作完成后,代办员应及时向办事群众移交有关资料及证件,经办事群众签字确认后,该事项代办结束;代办窗口对代办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并在每周上报办件情况时一并上报代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