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工作报告的决议
- 索引号
- 01525774-9-30/2016-12301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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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24
瓦马彝族白族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人大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21日瓦马彝族白族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瓦马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鸿礼同志代表乡人大主席团所作的《瓦马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守纪律、勇担责、强执行、重品行”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努力推进依法治乡的进程,为全乡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平稳、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完成了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报告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的工作设想和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瓦马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人大主席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强化工作监督,认真审议事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围绕推进依法治乡进程,深化法律监督,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行使人事任免及监督权,加强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密切与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强化代表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提供平台;加强和改进对各代表组工作的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民生,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支持扶贫开发攻坚工作,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为确保我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大会秘书组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