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索引号
- 01525727-1-/2019-111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19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道路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执法局等6家区直单位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深入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门市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该检查主要以防范化解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为主线,规范液化气企业经营活动,联合行动、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气行为,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行为,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本次专项检查共涉及38个门市、2个加气站及涉及公司危货车。整治内容一是排查治理违法经营、非法储存;二是查处燃气企业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三是查处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四是排查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安全隐患;五是查处液化气瓶充装站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行为;六是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市均存在不同问题。一是日常检查、用户安全使用台账普遍存在不完善、不真实或没有记录;二是销售记录普遍存在没有实名登记、饱瓶走向记录或销售记录缺失;三是钢瓶普遍存在没有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部门充装标签没有重量标注;四是部分门店中发现有过期饱瓶存储,部分灭火器已过期或压力不足;五是少数门店任有空、饱瓶和堆放杂物的现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全部检查结束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组织各家燃气企业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约谈,最后以正式文件要求各燃气企业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限时整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切实加强下属门市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