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赋权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525685-0/2024072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7-25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赋权事项的通知》有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23年10月,经区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将81项至98项不等的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赋予21个乡镇(街道)行使。2024年,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减负增效云南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运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有关工作安排,对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实际对“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调整的步骤

按照乡镇(街道)自查自评、区级实地调研、专题会议沟通等步骤开展了前期工作,乡镇(街道)提出赋权事项调整建议,区级组织有关部门评估,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的事项

按行业主管部门分:区自然资源局3项,分别是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区林草局1项,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按乡镇(街道)分:永昌街道3项,分别是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九隆街道3项,分别是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青华街道3项,分别是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瓦房乡1项,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二)调整的方式

收回的赋权事项,交由原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涉及的乡镇(街道)不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