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赋权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4072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文 号
- 隆政发〔2024〕9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减负增效云南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推进精准赋权。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隆阳区各乡镇(街道)职权目录(2023年版)》中部分赋权事项进行调整,收回赋权事项4项(详见附件)。收回的赋权事项,交由原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此次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同步调整相关清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防止因事项调整出现监管真空。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导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事项发生变化的,应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赋权事项目录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