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办公地址:隆阳区龙泉路295号

联系电话:0875-3038728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三)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八)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

    (九)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设 9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反馈以及文秘工作,草拟有关政策和行政工作文件。负责文件收发、传阅、清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保密等工作。完成本局文书、统计资料的立卷、归档、装订工作。提供统计历史档案资料。负责档案管理和档案达标升级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按照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梳理上报部门权责清单。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核算统计股。负责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定期整理、编辑和发布全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季)度卡片、《隆阳区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等综合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负责组织实施按经济成分划分的生产总值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关工作。执行国家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关核算制度。负责省情数据库收集、县域经济监测、小康监测、民营经济监测、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等工作任务。配合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对外提供统计服务。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定期和不定期农业农村统计任务。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预测、分析和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业普查。提供农村全面的统计资料,撰写农村经济分析资料,为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依据。整理、编印农业农村统计历史资料,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统计历史台账。组织实施乡镇联网直报等乡、村统计改革,加强乡村统计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乡镇(街道)、村和涉农部门统计人员培训,指导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业能源科技统计股。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业、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调查,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负责工业、能源的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普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相关数据指标的解读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统计、企业研发统计、企业创新统计调查等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资建筑业统计股。组织实施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及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地产、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普查任务。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相关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商贸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辖区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组织实施贸易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全国贸易限额以下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负责非公经济统计调查。组织实施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文化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等统计数据。完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的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普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完成单位交

    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口与社会统计股。组织实施 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人才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辖区内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邮电通讯、交通运输、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环保、民政、司法、档案、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指导有关部门的社会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实施辖区内工资、就业、企业用工调查等统计调查,完成辖区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统计执法大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和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代省发证工作。承担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维护及上报工作。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普查和统计信息化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维护、更新和管理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各项国情国力普查,管理全区普查数据库。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区普查工作。对全区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与分析研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牵头组织好各专业培规申报入库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隆阳区统计信息网站。维护链接各乡镇(街道)的统计信息专用网络。负责全区专业统计数据处理平台的维护和管理。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及 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统计系统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